近日,安徽省绩溪县人民法院采用认购碳汇方式对受损的野生动物资源进行替代性修复。
今年1月,胡某在某山场用弹簧猎套捕获一头中华鬣羚,运回家中宰杀。经鉴定,中华鬣羚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价值5万元。法院以被告人胡某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同时判决胡某赔偿野生动物资源损失5万元,以认购碳汇的方式进行替代性修复。
在绩溪法院监督下,胡某与一家国有林场签订林业碳票交易协议,明确国有林场将其所持有的555.555吨林业碳票减排项目碳减排量以交易单价每吨90元转让给胡某,促使生态资源恢复达到实质性效果,更好地实现损害赔偿金向生态资源保护和修复的价值转化。
来源 | 人民法院报 记者:周瑞平 通讯员: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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