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与上海市妇女联合会共同发布《关于加强反家庭暴力联动协作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及维护家庭权益优秀案例。
据悉,《实施意见》共13条,以“涵养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切实维护家暴受害者合法权益”为总体目标,以“依法履职、联防联动、特殊保护、数字共治”为基本原则,明确建立反家暴常态化联动协作机制,不断健全完善协同治理能力与水平。
《实施意见》提出,强化联防联动,实现涉家暴纠纷早发现、快响应、妥处置,建立健全涉家庭暴力案件“绿色通道”,推进人身安全保护令等案件快速立案、快速审理、高效执行;强化弱势保护,及时回应家暴受害者的急难愁盼,对于当事人举证困难的,人民法院可通过调查令、家事调查等机制,加大调查取证力度;强化数字共治,提升反家暴协同治理水平,加强反家暴数据的协同共享;强化长效善治,做实做细“抓前端、治未病”,制定反家庭暴力法律救济指引,提升公众反家庭暴力意识与水平等。
活动中,上海高院还发布了8个优秀案例。案例聚焦妇女儿童现实困难,着力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如案例一中,人民法院签发人格权侵害禁令及时制止分手后跟踪、骚扰、纠缠妇女等侵害人格权的不法行为;案例六中,人民法院明确探望子女不仅仅是父母的权利,更是父母的义务,要充分满足青春期孩子要求父亲探望的合理诉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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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法院报
编辑/刘斌
审签/明芳
监制/乔虹